一、 毕业生就业落户程序
1、
毕业生在兰州市内找到接收单位(非国有企业等),持单位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张),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照片四张(身份证大头像)及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兰州市城关分局户籍科办理落户审批手续。
2、
毕业生户籍属兰州市区的,户口落报到其家庭户口本上,户籍不属于兰州市区的,户口原则上落报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本的可挂靠到我中心集体户口本上。
3、 以上条款全部办完后,来我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报到中心集体户口本上进行托管。
二、 择业生户口落报程序
1、
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省或地(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和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兰州市城关分局户籍科办理落户审批手续。
以上条款全部办完后,来我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报在我中心集体户口本上进行托管。托管期限按规定,原则上3年,最多不超过5年。
2、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到省、地劳动保障部门换发《就业报到证》,需迁转户口的,凭《就业报到证》、《中心介绍信》,将户口迁转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就业单位在兰州市区的无集体户口本,可挂靠在我中心集体户口本上进行托管。
3、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3年内仍未找到就业单位,限期办理其户口迁转手续,凭《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中心介绍信到其家庭户口本上,择业生农业户口的,户口落报到所在县(市、区)劳动人事部门的集体户口本上。
三、 外省毕业生户口落报程序
1、
中央各部(公司)在外省的技工学校在我省定向招生的学生毕业生,回我省就业的,凭学校签发的《毕业分配报到证》到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换发《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凭《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中心介绍信,到兰州市城关分局户籍科办理落户审批手续。
2、 毕业生有就业单位的按第一条款办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按第二条款办理。
上述条款全部办完后,来我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落报到我中心集体户口本上进行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