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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事件求助与处理

学院值班室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为了保证学院晚间和节假日期间院内外联络畅通,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或有关事项,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学院值班室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学院总值班人员
  1、督促检查全院各类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情况,组织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
  2、接到学院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值班人员、校卫队员、辅导员、教职工等人员应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学院领导,根据学院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流程,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到校研究处置突发事件。
  3、负责接待处理上级有关部门来院检查或电话通知有关事项。
  4、做好行政值班人员值班记录的会签,对尚需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作好记录,由院办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行政值班人员
  1、负责接待、处理院内师生前来报告各类突发事件或有关情况,接待院外人员来访,接听院内外电话,并负责转告有关领导。
  2、接到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按学院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流程,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和总值班人员;会同保卫人员组织校卫队员、辅导员、教职工等人员应急处置;并继续留在值班室负责对内外联系。
  3、如有学生患急病需用车送医院诊治或其他急需用车,负责调度值班车辆。
  4、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值班,不要擅离值班室。如确有事离开值班室,应与保卫值班人员联系代岗,保证学院对外联系畅通。
  5、值班结束后,做好值班记录,并将记录本送当晚学院总值班人员会签后交还院办。
联系电话:
院值班室 87799010                       保卫科  87799024
北大门传达室 87799030                   南大门传达室 8779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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