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快速有效地处置严重伤害事故和急危病人,特制定本预案。
1、学院值班室或保卫值班室接到师生严重伤害事故或师生患急危疾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值班并通知医务人员和值班驾驶员抢救伤员(病员)送往市区医院救治;发生事故的应赶赴现场,组织校卫队员等人员封锁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员。
2、同时报告院领导,如情况比较严重,根据领导指示通知院办、伤害人员相关部门、学工部(属学生)或人事处(属教工)、保卫部门的负责人到场。属于严重伤害事故的,由上述人员组成事故处理小组,由院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非正常死亡或严重伤害事故后,由院办负责向园区管委会、省教育厅报告。在未得到教育厅同意前不得随意宣传。
4、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后,保卫科应按规定报请西湖区公安分局介入调查事故性质、查明伤亡原因,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5、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后,学工部、受伤害人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教职工、学生干部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院的稳定。
6、受伤害人员或急危病人的相关部门根据院事故处理小组的指示负责通知、接待受伤害人员或急危病人的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家属来院后的生活方面问题如需学院安排由总务处帮助处理。
附:
